凡丧服未毕,有吊者,则为位而哭拜踊。大夫之哭大夫,弁绖;大夫与殡,亦弁绖。大夫有私丧之葛,则于其兄弟之轻丧,则弁绖。 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
周侯說王長史父:形貌既偉,雅懷有概,保而用之,可作諸許物也。 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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