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党无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丧。妻之党,虽亲弗主。夫若无族矣,则前后家,东西家;无有,则里尹主之。或曰:主之,而附于夫之党。 从母之夫,舅之妻,二夫人相为服,君子未之言也。或曰同爨缌。
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 桓公有主簿善別酒,有酒輒令先嘗。好者謂“青州從事”,惡者謂“平原督郵”。青州有齊郡,平原有鬲縣。“從事”言“到臍”,“督郵”言在“鬲上住”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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