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 五官之长,曰伯:是职方。其摈于天子也,曰天子之吏。天子同姓,谓之伯父;异姓,谓之伯舅。自称于诸侯,曰天子之老,于外曰公;于其国曰君。
王丞相作女伎,施設床席。蔡公先在坐,不說而去,王亦不留。 桓南郡每見人不快,輒嗔雲:“君得哀家梨,當復不烝食不?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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