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娘十索隶书书法写法(娘硬笔隶书书法)


  李廞是茂曾第五子,清貞有遠操,而少羸病,不肯婚宦。居在臨海,住兄侍中墓下。既有高名,王丞相欲招禮之,故辟為府掾。廞得箋命,笑曰:“茂弘乃復以壹爵假人!”
  子之事亲也:三谏而不听,则号泣而随之。君有疾,饮药,臣先尝之。亲有疾,饮药,子先尝之。

丁娘十索隶书书法写法(娘硬笔隶书书法)

  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
  王丞相雲:“頃下論以我比安期、千裏。亦推此二人。唯共推太尉,此君特秀。”

丁娘十索隶书书法写法(娘硬笔隶书书法)

|紧缚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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