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 王戎父渾有令名,官至涼州刺史。渾薨,所歷九郡義故,懷其德惠,相率致賻數百萬,戎悉不受。
司射进度壶,间以二矢半,反位,设中,东面,执八算兴。 桓溫行經王敦墓邊過,望之雲:“可兒!可兒!”
|紧缚者
GMT+8, 2025-07-04 13:19:10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