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 劉尹每稱王長史雲:“性至通,而自然有節。”
郗嘉賓書與袁虎,道戴安道、謝居士雲:“恒任之風,當有所弘耳。”以袁無恒,故以此激之。 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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