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夫见于国君,国君拜其辱。士见于大夫,大夫拜其辱。同国始相见,主人拜其辱。君于士,不答拜也;非其臣,则答拜之。大夫于其臣,虽贱,必答拜之。 山遐去東陽,王長史就簡文索東陽雲:“承藉猛政,故可以和靜致治。”
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,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 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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