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 公孫度目邴原:所謂雲中白鶴,非燕雀之網所能羅也。
範宣未嘗入公門。韓康伯與同載,遂誘俱入郡。範便於車後趨下。 汝南陳仲舉,潁川李元禮二人,共論其功德,不能定先後。蔡伯喈評之曰:“陳仲舉強於犯上,李元禮嚴於攝下。犯上難,攝下易。”仲舉遂在三君之下,元禮居八俊之上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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