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 取半以下为投壶礼,尽用之为射礼。司射、庭长,及冠士立者,皆属宾党; 乐人及使者、童子,皆属主党。
离坐离立,毋往参焉;离立者,不出中间。 故曰:“新宫火,亦三日哭。”
|紧缚者
GMT+8, 2026-03-27 0:01:03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